TIME:2016-08-05來源于:南京市博物總館
按照《南京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所屬事業(yè)單位2016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寧事招公告核﹝2016﹞37號)要求,公開招聘網(wǎng)上報名后進行資格復審。 網(wǎng)上初審通過的考生,請于2016年8月12日9點30分至17點(中午不休息)到南京市第九中學(玄武區(qū)碑亭巷51號)參加資格復審。復審時請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2016屆畢業(yè)生提供《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張、職稱證書、獲獎證書、學術論文等,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復審通過發(fā)放筆試準考證,于2016年8月13日9點至11點在南京市第九中學參加筆試。請自行安排好時間和行程,逾期不來參加資格復審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特此通知
南京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2016.08.04